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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薪资核算单保存提示不允许跨期间核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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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问题现象】

    薪资管理11月启用之后,重新修改为12月启用,然后在薪资核算单里面新增12月的单据,保存时提示不存在上月薪资数据,不允许跨期间核算! 2.11月没有数据,不需要录入,怎么操作可以直接录入12月的薪资核算单。


    【问题分析】

    查看功能启用期间


    查看报税期间设置,发现报税期间设置为薪资期间+1月,薪资启用时间12月,所以薪资处置单处理的期间应该是报税期间12月-1月=11月。

    【解决方案】

    功能启用期间是和报税期间一样的,你的启用期间是12月份,那么就要有报税期间是12月的数据,如果客户报税期间和薪资期间一致,那么修改选项即可,如果不一致那就要将启用期间该成2021年1月份了


    设置薪资期间与报税期间关系,设置后系统根据薪资期间自动计算报税期间,并按报税期间计算累计值、个税申报等如19年12月薪资20年1月报税,可设置为[报税期间] =[薪资期间]+1.此时会将19年12月薪资累计至20年计算个税,存在薪资核算单时禁止修改。

     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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